| 一、编制说明 |
1、本信息公开上的所有资料只基于普遍的、一般的社会事例进行的总结与归类,只供一般参阅。凡涉及具体的、特殊的的个案处理,可直接致函我局申请查阅相关信息。
2、本信息公开中的“内容描述”纯为方便查阅,如要了解该信息详细资料,敬请查阅公开信息的文本内容。 |
| 二、编制目的 |
| 遵循政府信息公开、及时、便民的原则,为了方便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本机关属于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查询,特编制本目录。 |
| 三、入编范围 |
| 根据《长春市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》应当向社会主动免费公开的我市城市规划工作的政府信息。本目录共收编制了104条(不包含动态信息),其中机构职能24条,政策法规65条,工作业务15条,另有动态信息若干条(不断增加中)等。 |
| 四、项目释义 |
1、索取号: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索取政府公开信息的一组代码。
2、信息名称:信息条目的标题。
3、内容描述:信息内容的简介。
4、产生日期:信息形成的时间。 |
| 五、机构名称及代码 |
机构名称:长春市规划局
代 码:148 |
| 六、索引号编制说明 |
索取号是为方便信息索取所编制的一组代码,它由信息分类号、机构代码、信息生成年度、信息生成年度、信息顺序号四部分计11位字符组成。其中,第一位字符代表信息分类,用大写英文字母表示,即“A”代表机构职能;“B”代表政策法规;“C”代表规划计划;“D”代表业务工作;“E”代表动态信息和其它信息。
第二至四位代表机构代码,用本单位的档案全宗号,以数字形式表示,如市政府办公厅为006;市教育局为047。
第五至八位代表信息生成年度,以数字形式表示,如1998、2002。
第九至十一位代表信息顺序号,以数字形式表示,如005,999。
例如:D1482003005则表示:业务工作类(D)长春市规划局(148)二00三年(2003)的第5条信息(005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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